防檢局:殘留藥物 加熱可破壞
【記者王淑瑛/報導】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長宋華聰指出,衛生署檢出殘留藥物的14件雞肉產品,分別來自7處養雞場,其中除有3件為雞肉販賣商的樣品,對方無法提出確切來源外,另外11件分別來自於宜蘭、雲林、高雄和屏東,其中,屏東養雞場已經停養,其餘3縣市飼養場的雞隻也都在監控中。他強調,在重新檢驗通過以前,問題養雞場的雞隻不會流入市面,請民眾放心。
宋華聰表示,防檢局今年前7月監測雞隻藥物殘留的結果,恩氟奎琳羧酸部分,檢測517件,只有6件不合格,不合格率僅1.16%,比衛生署檢出的16%低很多;四環黴素部分,抽檢449件,只有3件不合格,不合格率僅0.67%,其他藥品則未檢出。
防檢局認為,衛生單位以尚未納入CAS認證、且飼養期較久的烏骨雞等為抽驗重點,會導致禁藥檢出率出現偏高現象,另外,衛生單位在3、4月間就檢出有14件禽肉產品不合格,卻遲至6月間才告知農委會,也會增加處理上的困擾。
防檢局也指出,衛生署這次檢驗結果顯示,不合格件數雖有14件,但這14件檢體上述藥物的殘留量均屬微量,加上豬、雞肉少有人生食,加熱後殘留藥物就會被破壞,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並不大。
對於這些不合格養雞場,防檢局已勒令屏東縣的養禽場停養,其他4處養禽場除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以6000∼30000元罰鍰外,仍有飼養雞隻者,則由縣巿政府持續派員列管監控,於停藥期滿檢驗合格後才同意上巿。
防檢局並強調,除查處及列管輔導改善外,這些養禽場一旦再查有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者,會再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