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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糖(glucose):空腹血糖:<100 mg/dl, 飯後兩小時血糖:<120 mg/dl
醣化血紅素(HbA1c):4﹪∼ 6﹪ 血糖是為了要診斷糖尿病所做的測量血液中葡萄糖濃度的檢查。
首先我們必須要知道糖尿病這一病名有很大的語弊,讓一般人搞不清楚,因為糖尿病在初期或較輕度時並不會有糖份在尿中出現。糖尿病的診斷是依據血液裡的葡萄糖濃度來決定的,尚且有一種有糖尿的病人並不是我們平常所講的糖尿病而是因為腎臟原因,雖然血糖是正常的,但是糖分會從腎臟漏出來,叫做腎性糖尿病。
當我們攝取的食物在經過胃腸道時被消化分解後產生葡萄糖就是平常所講的血糖。血液中的葡萄糖刺激胰臟的內分泌細胞分泌出「胰島素」來幫助葡萄糖進入各組織細胞中,貯存在肝、肌肉及脂肪細胞中或轉變成能量。胰臟的內分泌細胞存在於胰臟的胰島中,主要有兩種:最多的是 β-細胞 (60%),分泌「胰島素」(因素林;insulin),和 α-細胞 (20%) 則分泌「胰高血糖激素」 (glucagon)。常見的糖尿病就是因 β-細胞分泌因素林有障礙時所引起的疾病。如果胰島素不足或身體組織對胰島素反應不好時,葡萄糖則不能被利用,血液中的葡萄糖濃度就會上升。當血糖濃度超過180 mg/dl(腎臟再吸收葡萄糖的極限)時,葡萄糖便會從腎臟溢出出現在尿液中,就是明顯有糖尿病。糖尿病的典型症狀有多尿、多喝、多吃、疲倦、體重減輕、手腳麻、視覺模糊、皮膚傷口不易癒合、女性陰部發癢等,但是實際上也有一半病人雖然血糖有升高(多為< 180 mg/dl)並不會有任何症狀,也沒有糖尿出現。這並不表示他們沒有糖尿病,雖然這些人尿中沒有糖分,但是他們的空腹血糖已經超過了正常濃度 100 mg/dl(這是最新的標準-2003年,以前為126 mg/dl),已經有高血糖但是還沒有達到葡萄糖會出現在尿中的濃度。臨床上的經驗發現當血液中葡萄糖含量超過正常標準的上限一段時間後,臨床上較易引起血管病變如視網膜病變、腎臟病變、神經病變、腦血管障礙、截肢、及冠狀動脈疾病等糖尿病的併發症,因此診斷糖尿病的診斷應以檢測其血糖為標準。況且有時尿中有糖也不一定是糖尿病(例如一些腎臟病),而輕度之糖尿病 (126 mg/dl以上、180 mg/dl以下)也不一定出現尿糖,因此所謂的糖尿病應該叫做『高血糖症』較正確。
檢查血糖不只是要做為診斷的依據,還要做為判斷治療中的效果和經過,做為調節治療方法(食物和藥物)的依據。為了這些目的,我們不只要測定空腹時的血糖,我們還要測定飲食後的一些時段的血糖,或給受檢者先吃一定量的糖後測量血糖做葡萄糖耐量試驗,檢查每一時段的血糖變化以了解血糖消耗的情形,另外也可以由測量糖化血色素的方法測知過去三個月的平均血糖濃度來補救單次血糖測驗的缺點。
平常沒有糖尿病史的人血糖的檢查分在空腹和飯後二小時兩種,當懷疑有糖尿病時,則須加做採用葡萄糖耐量試驗檢查,檢查方法是先測出空腹時的血糖值,再喝下葡萄糖溶液,每隔半小時測定一次血糖值,總計測定含空腹共五次的血糖。
正常人空腹時的血糖值為70-100mg/dl,飯後兩小時則以不超過120mg/dl為標準。若檢查血糖空腹時的濃度在 >126mg/dl時,即為高血糖症,若空腹或非空腹時,血糖值低於60mg/dl以下的異常情形時,即為低血糖症。有高血糖時除了真性糖尿病外還要考慮到庫興氏症候群、甲狀腺機能亢進症、肢端肥大症、肥胖症、慢性肝病、休克、胰臟炎、惡性貧血、癲癇、手腳痙攣、破傷風、大量出血、腦腫瘍、髓膜炎、褐色細胞腫、流行性耳下腺炎等疾病的可能性;有低血糖時就應考慮高胰島素血症、胰島腺癌、Addison氏病、甲狀腺素機能不足症、自律神經障礙、肝癌、濾過性病毒肝炎、腦下垂體機能不足、副腎機能不足症、小兒突發性低血糖症疾病。要檢查以前需要注意一些會影響檢查結果的事項。檢查之前,不可做激烈運動及喝酒,並且儘量讓情緒平穩,身體發燒、心裡壓力較大或懷孕等情形下,會使血糖值升高,而有些藥物藥物,會影響檢查結果,應告訴給你解釋結果的醫師做參考,如類固醇、動情激素、利尿劑、興奮劑、菸鹼酸等。
我們在第二章有關於血色素的說明。血液中的葡萄糖可通過紅血球並經化學作用而永久性的附著在血色素上,直到紅血球走完四個月的壽命為止。這種有葡萄糖附著的血色素叫做糖化血色素 (Glycosylated hemoglobin; HbA1, HbA1c),血糖愈高,則糖化血色素的值愈高。紅血球的平均壽命約為四個月(120天),所以糖化血色素的值可以反映過去三至四個月內糖尿病人的平均血糖濃度,但並非反映單純的平均值,而是反映一段長時間的加權平均值,譬如百分之五十的糖化血色素值是受檢查前一個月的血液中葡萄糖濃度影響,另外的百分之二十五是反應檢查前第二個月的血液中葡萄糖濃度其餘的百之二十五就反應檢查前第三、第四個月的血液中葡萄糖濃度,因此糖化血色素值有一半是反應過去三、四個月的值,所以即使最近一個月的糖尿控制情況適當,但糖化血色素值得檢查結果會高於正常,所以做解讀的時候應該做適當的考慮。糖尿病的病人,經常需要測血糖值來監督血糖控制的情形,並做為調整藥量的依據。但血糖值只代表抽血當時的血糖高低,而較長時期的血糖控制情形,則須靠糖化血色素來反應。正常人的HbA1c值約在5%左右。而糖尿病人的HbA1c我們希望能把 HbA1c控制在7%以下(美國和加拿大糖尿病學會建議,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建議控制在 6 % 以下),因為根據臨床研究發現,如果能夠把糖尿病人的HbA1c控制在7%以下的話,將來這些病人發生併發症的機會較少。
讓我們來簡單化依血糖濃度的糖尿病之診斷標準:常用的有三項(符合任何一項都可診斷為糖尿病)。
因為在台灣,糖尿病是一種常見的疾病,又是台灣十大死亡原因的第五位,在下面稍微作簡單的介紹說明。糖尿病可分為兩類,根據美國糖尿病學會專家委員會提出的糖尿病最新分類主要是以「致病原因」為分類的依據。美國糖尿病學會專家委員會提出的糖尿病的最新分類主要是以「致病原因」為分類的依據。(1)第1型糖尿病:僅佔所有糖尿病少部份,約為5 %,常發生在年輕人及小孩身上,再細分為「自體免疫性」及「原因不明性」二亞型。主要因病人胰臟無法產生胰島素而需要終生接受胰島素治療,(2) 第2型糖尿病:大多數的糖尿患者都屬於此一型,約佔95 %,常發生在四十歲以上的病人,而且很多是體重過重者。主要原因為患者週邊組織對胰島素產生抗阻所引起,加上病人胰臟本身產生胰島素不足,(3) 其他已知特有病因型糖尿病,包括胰臟疾病,內分泌疾病,藥劑或化學物質,胰島素接受體之抗體,特殊遺傳性症候群伴隨之糖尿病等,(4) 妊娠型糖尿病:懷孕中所發現之糖尿病,美國糖尿病學會建議,懷孕婦女在24 ~ 28週時,應做初步糖尿病篩檢。檢查時不必空腹,在喝過50公克葡萄糖水後一小時驗血,如血漿糖超過140 mg/dl,就應進一步做100公克葡萄糖耐量試驗。
2004年美國糖尿病學會專家委員會建議符合以下情形者應接受糖尿病的篩檢:
篩檢方法可採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或空腹血漿葡萄糖測定。
如果空腹血漿糖 ≧100但<126 mg/dl者,應該接受口服葡萄糖試驗以確定診斷。在口服葡萄糖試驗後二小時如果血漿糖 ≧200 mg/dl即為糖尿病,如≧14Omg/dl但<2OOmg/dl則為「葡萄糖耐量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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